编号:公招- (宝投交通公司)
|
出租方 基本情况 |
出租方名称 |
深圳市宝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|
||||
|
出租物业地址 |
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蚝业路61号骏星光电产业园B栋宿舍楼5楼、6楼 |
|||||
|
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|
出租面积 |
1538.88㎡,共48间,32.06㎡/间 |
||||
|
出租用途 |
宿舍、公寓 |
|||||
|
出租期限 |
5年(含2个月装修免租期,装修免租期收取管理费) |
|||||
|
免租期限 |
2个月 |
|||||
|
租金底价 |
人民币850元/间/月(含税) |
|||||
|
租金递增幅度 |
无。 |
|||||
|
出租物业 使用情况 |
空置 |
|||||
|
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|
否 |
|||||
|
注意事项 |
1.无优先承租权; 2.物业管理费:50元/间/月(含税); 3.其他详见招租文件。 |
|||||
|
交易方式确定 |
公告期满,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现场公开竞价;逐轮公开报价,价高者中标。如公开竞价后,租金价格为原招租底价的,由招租人决定,可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,重新进行公开招租。 |
||||
|
公告期满,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|
如合格投标人仅有1家时,经运营单位审定后,可直接出租(协议租赁)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,重新招租。 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。 |
|||||
|
备 注 |
租赁保证金:合同期末年2个月租金; 水电押金:合同期末年1个月租金金额; 装修押金:合同期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。 |
|||||
|
承租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|
1、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澳台地区除外)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,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 2、如竞价人对本物业的用途涉及公寓,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,具有公寓经营业绩; 3、竞价人须有良好的信誉,竞价人承诺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、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的状态;如发现竞价人存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、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的状态,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; 4、竞价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,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(如欠租、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),如发现竞价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,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; 5、租赁期间,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,严禁转租。 |
|||||
|
报名截止时间 |
2025年 11 月 18 日09:00起至2025年 12 月 1 日18:00止 |
|||||
|
其他事项 |
1.招租时招租面积以项目简介表为准,承租方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。请承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。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竞标,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、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。 2.承租方须承诺,若政府征用、收回租赁房屋所在土地或房屋或城市旧改、更新需拆除租赁房屋的,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,该解除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且无需给予对方任何补偿、赔偿。 3.合同解除事由发生后,承租方不得破坏装修后的设施设备,承租物业内不动产、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、主要设施设备、大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无偿归属招租方所有,一般动产、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承租方所有,承租方可予以拆除,但不得造成房屋毁损,否则应当恢复原状或向出租人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,出租人同意利用的,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。 4.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,双方确认后,承租方入场需进行二次装修的,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、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。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,装修工程完工后,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,合格后方可使用;严禁加建违法建筑,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没收租赁、水电及装修保证金,收回物业; 5.该房屋租金不含承租方因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水电费、卫生费、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。 6.租赁期内,承租方负责支付所租赁房屋之水、电费用,并分摊工业园区内对应租赁楼栋的公共水、电损耗费。水电费采用出租方代收代缴方式,依据抄表计量,按政府实时定价标准收取;如供水供电部门收费标准有所调整,则根据调整后的标准进行代收代缴。 |
|||||
|
招租单位(招租代理)及联系方式 |
名称 |
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|
||||
|
联系人 |
龙工、龚工 |
联系电话 |
0755-23599844、0755-27758321 |
|||
|
联系地址 |
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(区财政局对面) |
|||||
|
网址 |
https://rent.szexgrp.com/ |
|||||
深圳市宝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
2025年 11 月 18 日